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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 星座预测的准确性正在增加 早在几十年前,科学家就已经通过大规模实验证明了星座、血型等等预测方式都是骗人的。但在科学发展的今天,恐怕星座学的准确性还真增加了一点。
理由是基于我自己的推测——星座学准确性的增
加主要得益于网络的普及。在这门“学问”里有这样一个事实,就是人如果抱着相信的态度去看星座对于性格的描述,就会受到一定的心理暗示,有时即使本来不是
那样的人,慢慢地也会不知不觉地朝那个方向去靠。星座的书都是人写出来的,而且基本上都是臆想而得,所以每个人写的都会有或多或少的差异。在以前信息闭塞
的年代,这种差异造成了大家得到的心理暗示也不尽相同,而这种不同很可能会抵消掉暗示的作用。但现在就不一样了,网络的发达使得相信星座的人更容易看到那
本“最权威”、最受欢迎的书,从而受到的心理暗示就变得相对更统一。于是,星座学的准确性就增加了。 还有一点可能会被用来支持星座学——季节的差异。星座是按人的生日来排的。而生在不同季节的人由于在生命的开始就经历不同的气候和环境,所以在性格上有可能受到这样或那样的影响,从而产生差异。 但无论怎么说,拿星座当真还是愚蠢的——是由 于很多人看,它的准确性才增加;而不是由于它的准确性高,所以有很多人看,因为正相关不一定意味着因果关系。就像曼昆同志在《经济学原理》里提到的例子一 样:犯罪率和警察数量总是呈正相关(除非政府太缺心眼儿,啥都不管)。但我们只能说犯罪的增加导致警察数量的增长;而不能说因为有更多的警察,所以犯罪率 飙升。 9月19日 直。。。直挂云帆济沧海!金樽清酒斗十千, 玉盘珍馐直万钱。 停杯投箸不能食, 拔剑四顾心茫然。 欲渡黄河冰塞川, 将登太行雪满山。 闲来垂钓碧溪上, 忽复乘舟梦日边。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多歧路,今安在。。。。。。。。。。。 6月20日 女人嘴里的“她特别好看”从青春期长了第一个胡子茬儿开始,我就凭借着自己的生理反应,格外注意周围异性的相貌。有的时候也会听到我周围的异性跟我说:“某某女孩儿长得特别漂亮!”但是往往当我见到这些所谓“特别漂亮”的女孩儿时,却不得不失望地闭上眼睛,恨不得流下两行清泪。这种事发生了很多次,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身边就有一个女孩曾经给我的一个好朋友绍过一个女朋友(由于怕当事人看到这篇文章会对号入座,所以具体都是谁我肯定不能写得太细)。事前,我和我的朋友都从她的描述中判断,此人是个“非常漂亮的好女孩儿”。没想到一见之下,此人长得好像一块方砖。我当时甚至想,除非世界上只剩下我和她两个人,再不配种人类就灭绝了,我才会考虑和她有什么关系。我的朋友见了这个女孩之后明显很镇定,两个人之后还出去玩儿一下。没过几天,他就给我打电话,问我:“你觉得她合适吗?” 这里介绍一个定理:如果你是男生,你的男性朋友打电话问你“你觉得她合适吗?”,基本上就可以判断他本人认为“不合适”。这时候你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挂上电话帮他找下一个,而不是两个大老爷们儿为一个当事人并不喜欢的对象做细致分析。我后来跟朋友说:“这女孩儿没当初吹得那么好看啊!”我的朋友立刻接道:“是啊,麻烦你帮我跟介绍人委婉地抱怨一下。” 后来我还观察到了一个更诡异的现象。当一个女孩有一个美女朋友的时候,这个女孩对美女的描述居然通常是:“她长得挺好看的,不过……(某一方面)没有我好。”这就怪了!为什么明明长得不好看的女孩,要用“非常好看”来形容;而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却要用“挺好看”呢? 最开始,我还以为是男女审美标准不一样。毕竟从中国走出去的丑八怪,有的时候还真会被老外当西施;而我们认为的大美女,有时候放在国外居然没人要。男人也是一样,中国的神奇帅男跑到国外,竟然因为进化得太好没长胸毛而无人问津。这看上去确实是合理的解释。不过,如果你做一个小实验,就很容易推翻这个结论——拿一堆女人的照片,让一男一女同时挑出其中的美女,最后会发现所得结果大致相同。 由此,我产生了第二种猜想。由于女人对自己的相貌都无比在意,那么理论上应该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让自己显得更好看的机会。例如:新衣服,新发型,新首饰,甚至是往指甲上新涂了一层绿漆。这样,当一个女人说一个长相不如自己的人“非常漂亮”的时候,其实等同于是在夸她自己,因为她比“漂亮”还漂亮;而当她说一个长得比自己好的人“挺好看,还行,没有我好”的时候,实际上也是尽量把自己和美女放在一个水平线上。既然长得是否好看是个很主观的东西,怎么说也不用负责任,那当然是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去形容啦! 其实无论这种猜想是否严谨,至少男人们可以从经验中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女人嘴中的“美女”大多不如她本人漂亮。与其对那个“美女”下手,还不如对你眼前的这个女人下手。与之相对应,女人嘴中的“还行”牌女人可能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大美女,另一种可能确实长得不怎么样。事实上即使描述得再不靠谱,她也肯定不好意思把丑到我这个级别的女人说得“特别好看”。因为她自己和太丑的女人实在没有可比性,以致于就算说这个恐龙漂亮,也无法起到反衬的效果,所以这时候还不如直接说实话呢! 3月22日 信仰 今天早晨起来的时候偶然看了看我妈摆在架子上的日历,发现上面用圆珠笔标注了几个佛的生日,比如普贤诞生日什么的。我一边吃鸡蛋,一边问妈:
“你把人家佛的生日都给标上啦?” “啊。” “那你到了日子给不给人家过生日呢?” 我妈听完明显一楞,然后就笑了。 我接着说:“我觉得这样很合理——你不能光把人家生日标上,然后到了日子不给人家过啊!” 我妈信佛,我家有个小佛屋,她每天都要去里面祈祷一阵子。我想到这个,又问:
“那他们生日的时候你的贡品是不是就换成生日蛋糕了?然后再给佛吹蜡烛?”
我妈这时候的表情很复杂。因为我说的东西确实可乐,所以她忍不住笑;可同时她又信这个,如果笑了就有亵渎佛祖之嫌,所以又想控制自己不能笑。后来我终于用一句话冲破了她的心理防线: “那你到时候给佛祖唱生日歌儿么?” 刚说完我就低头喝牛奶,喝的时候脑子里突然想像出这个画面得有多逗,差点连奶都从鼻孔里喷出来!你想啊,几个教友在佛像前摆了一个生日蛋糕,上面插几根香,然后一起拍着手唱:“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那是何等诡异的景象。 我妈也开始大笑,这时候她的动作也变得很复杂,一边儿用手做打我脸状,其实挨上去的时候和轻轻抚摸没什么区别。那种心情肯定是又舍不得打我,但是为了信仰又不得不走下形势。 其实我不管是平时还是教课,总是话里话外的劝别人不要信那些鬼鬼神神。我希望大家都能理性一些,做个自控型的人,别把自己的命运都交到别人手里。而且有些信仰就算你很努力也不容易达标。就拿信佛来说吧,信佛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修行最后成佛。天上的佛有很多,所以机会应该也不少。可是你发现没有,经过几千年这些佛教徒的努力,天上的佛、菩萨和罗汉的数量却一个也没增加。那我们还信它干什么——成功的几率这么渺茫?当然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有两种,一种是数量确实没增加;第二种是数量增加了,可是佛爷们没有实时更新凡间的佛经,所以我们还没得到消息。如果真是第二种的话,那这帮佛爷们也太懒了。我们学校用的英语书还两年换一次呢,哪儿有像这样几千年不换教材的! 信基督的人其实成功的几率更渺茫。信这种教的最终目的是上天堂。可是你要是看看《启示录》就知道了,天堂是一个15*15*15英里的方块儿,一共就那么大点儿地方,就算分上下铺天堂也早就人满为患了。除非有什么神犯错,被罚到别处住去,这才可能空出一个床位。上帝还好意思承诺大家说:“我告诉你们:你们祈求,就得到;寻找,就找到;没门,就给你开门。”这可是上帝的原话,不过估计落了一句:“开了门,能不能挤得进来我可就不负责了。”其实这么一看,还不如下地狱呢!地狱目前有18层,如果住满了再往下挖几层就是了。说不定地下19,20,21层舒服得很呢。 我不愿信教的另一个原因是,这些神心眼儿实在太小了点。我要是一个神的话,我就去保佑好人,把坏人全都收拾了,最好让他们绝种。不管你们凡人相不相信我的存在,我都会这么做的。谁让我全能呢,我觉得这就是我的责任。那些神可倒好,你要是骂他甚至只是不相信他存在,他就想着法儿的收拾你,不管你是不是好人。一会儿这儿降个大雨把全世界淹了,一会儿这儿又不下雨不让长庄稼——你们整天还有点儿正事儿没有?为什么不往造福世界的方面多动动脑子呢? 说到这儿,好多人会觉得我没信仰,认为自己信了个什么东西就了不起了,其实我是有信仰的,而且信得很坚定。我认为“相信科学的思维方式,相信一切事物最终都可以被解释研究清楚,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鬼鬼神神”本身就是一种信仰。你执着的相信有神,是信仰;我执着的相信没有神,为什么就不是信仰了呢? 所以我觉得,如果你是有神论者,我完全可以尊重你的信仰,咱不当着你的面儿骂这个骂那个还不行吗?可是如果我尊重了你的,你就必须相应的也得尊重我的——我相信没有神啊。所以如果你非要在我跟前说世界上有神,散播什么狗娘养的福音,那就是不尊重我的信仰,这时候我骂你可就是你自找的了。 信仰其实可以被定义为:不加证明就相信的事物。你看,现在没有一个人能证明一切事物最终都可以被解释清楚,也没有一个人能用推衍法证明世界上没有鬼鬼神神,所以科学确实就只能算我的信仰。当我向别人宣传科学知识的时候,我知道我是在讲理;但当我向别人宣传科学精神和信仰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开始传教了。虽然我坚定的认为,科学是比其它教派更值得相信的,就像其它教派的教徒们认为的那样。 2月8日 还想吗? 还想天天跟预算报表打交道吗?还想让自己学不到自己想学的东西吗?还想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吗?还想为了烦心事一忍再忍吗?如果不想,就让自己强起来吧!去写书,去锻炼,在逆境中积累惊世骇俗的内力,让自己不再受控制,不再患得患失!此誓! 1月21日 (旧作)《肖申克的救赎》观后感(完整版)一.人物: 第一个是Brooks,身世很简单。在监狱里呆了50年都没折磨死他,却在被释放之后上吊身亡。Brooks虽然在本片里只是一个小角色,但他的死却使我想了很多。我想:他后来确实是被释放了,获得了我们世俗意义上的自由。但是,他的心灵却没有得到自由。就像Red所说的:他已经被制度化(institutionalize)了。这让我联想到一些一生都没有进过监狱的人,他们并不一定会比在监狱里的人好多少。他们整天为生计奔波,为拉关系而努力,很少有做回自己的时间。可以说,这些人是不自由的,因为心灵解放了才是获得真正的自由。 Brooks临死的时候在房梁上刻下了“Brooks was here”,翻译过来就是“布鲁克斯到此一游”。看到这儿不由得感叹中西文化之不同——咱们国家的人“到此一游”是走到哪儿写到哪儿,而人家却是临死的时候才写。 第二个人是Red,在监狱里关了40年被放出来了。期间和所有还关在那里的犯人一样,得了无数个“rejected”(拒绝假释特赦)。看完片子我一直在想,到底是什么最终救了他?是他的一席与众不同的悔过词,还是那个手拿印章的小伙子?我觉得都不是,救他的人是Andy。虽然他并不是为Red盖“approved”印章的人,但是他让Red明白在四十年的监狱生涯后他同样有事情可做——或者说,他给了Red希望。如果没有希望,那么他在刻下“So was Red”这后,也会和Brooks的下场一样了。那样的话,他虽然被放了出来,却比呆在监狱里还要糟糕。 Red是一个有些自我矛盾的人。他一边告诫Andy说“Hope is a very dangerous thing. It can drive a man insane.”(希望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东西,它可以使人发疯),一边又充满渴望地想被释放。我发现除了最后一次之外,每次假释的审核时Red都在不停地点头哈腰地说:“Yes sir. Absolutely sir. I’m a changed man now. ”可见他虽然号称自己心中没有希望,但是一旦遇到假释的机会却又不愿放过。 最后说说Andy。Andy真的很成功。在大结局中,我们看到狱长自杀了,那个牢头被捕时哭得像个小姑娘,而Andy却在拿了39万扬长而去之余,还不忘在约定的地点给Red留下路费和一封信。在我们来说,这些无疑是戏剧性的变化,但是,在Andy看来可并非如此——所有的一切在他买stone hammer的时候就已经策划好了。他知道他雕刻石头的爱好可以掩盖他的锤子最主要的作用;他知道那张美人画报可以掩盖他逃生的出路;他知道在电闪的时候可以用硬石砸碎管道而不会因为响声而惊动警卫。虽然电影里并没有交待,但是我可以想见在正式越狱的那一晚之前,Andy曾经多少次勘探过自己亲手打通的隧道,又曾经多少次查阅有关打破下水管道的书籍。 所以说,只要有了希望,监狱广场上可以飘着悠扬动听的音乐;监狱里可以有全美最好的图书馆(仅限监狱之间比较);监狱与外界可以有一条Red认为要600年才能打通的生路;而麻绳也可以不仅仅是自杀的工具,还能用来捆绑逃生和复仇所需的一切。相比之下,我以前佩服的革命志士——曾经说“要把牢底坐穿”的人——看起来简直像个小孩子。因为牢底是坐不穿的。唯一的可能是你心中有了希望,想办法把它凿穿!在现在的我看来,“坐穿”只不过是一句幼稚的气话罢了,实在不足称道。
二.眼神 电影里的几个眼神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尽管它们在镜头前的时间很短。由于这部影片的特殊题材,因此会有各种各样的罪犯。我们一般的观点认为,罪犯在被抓前总是鬼鬼祟祟地,尤其是眼神;而一旦被抓住关起来,就应该感到非常地踏实,因为反正已经这样了,没有什么可心神不宁的。然而我在影片里却看到,做为一个罪犯,他不论在何地都会有那样的眼神。 第一次看到这种眼神是在罪犯们通过被褥运送违禁物品的时候。这时出现心怀鬼胎的眼神很正常,因为违反了监狱规定; 第二次是在那个罪犯说出真相,说实际上是他杀了那个高尔夫球手和Andy的妻子时。他一边向旁边的罪犯述说这件事,以满足自己向别人显示的快感;一边又用眼睛不时地向旁边瞥,生怕有人听到而判他无期徒刑。 前两次的都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第三次。在Red从监狱里出来之后,他按照约定去农场取Andy给他留下的东西。在打开那个信封看到钱的时候,他下意识地向周围扫视了一下,确定没人之后才开始读那封信。注意,这时候他已经被释放了,已经获得了人身自由,可却还是显得那么警觉。可见,这种犯人特有的心怀鬼胎的心理已经成了他的一种习惯了,已经进到骨子里去了!
三.角色转换现象: 人在社会上总会分别扮演很多角色。比如说A是英语老师,B是数学老师。那么当A教B英语时,A扮演的是老师的角色,一般来说会比B更有心里优势。但是当B教A数学时,整个情况又会反过来。我在这部电影里就看到了这种现象,而且是在监狱这种极端的环境下。 在影片的前半部分有一个细节,是一个狱警来找Andy,想请他帮他的儿子申请奖学金。(Andy入狱前是银行家,知道银行的所有弱点)我们可以从这个细节里看看两个人角色变化的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当他从远处走到Andy跟前的那一段时间,他的表情一直是狱警对犯人的那种居高临下的状态;而Andy却表现出一种本能的恐惧,因为他不知道接下来将要发生什么。此时,两个人的角色是狱警和犯人。 第二个阶段:当他站在Andy跟前时,突然想到自己是来求人家办事的,于是由那种居高临下的态度逐渐变为了仰视。此时,Andy也知道了这个人的来意,于是说:“Ok. Please have a seat and we can talk about this.”这句话可是标准的银行家的所谓“官腔”口气了。这个时候两个人的角色突然转换,变成了资深银行家和一个想要奖学金的父亲。 可见,罪犯即使呆在那种非人的地方,也是存在角色转换的。角色转换会使一个被关起来的人获得额外的尊严,当然前提是你要有本事。
四.运气: 如果说《肖申克的救赎》里的Andy完全凭的是个人的才能与智慧,心中的希望,以及持之以恒的精神才有了越狱的那一刻,其实也是片面的。Andy终归还是需要运气的,而且至少需要三个。 第一,狱长没有没收他的美人儿挂历。如果狱长拿着《圣经》说:“Andy呀,不是我说你,咱到了监狱可得禁欲。老看这些美人儿不利于你改过自新。”那Andy可就甭想再凿那条通道了。 第二, 他的牢房被安排在最靠墙的地方。试想,如果他和Red换一个房间,那可就惨了——往左边儿或是往右边儿凿都只能打通各个房间,而不会打出一条脱身之路。当然有人会说:“往房间门的对面打不就行了?”这个我不敢抬杠,因为剧情里也没交待如果往那边打会是什么结果,不过我相信Andy的判断。如果往那个方向打更好的话,那Andy何必要去爬相当于五个足球场那么长的臭水沟呢? 第三,他所听的天气预报非常的准(如果我刚才分析正确的话,那他一定听了预报)。如果是在俺们中国就悬了。我记得去年夏天“麦莎”风暴来袭的时候,《北京青年报》上曾经登过:北京近七天会连降暴雨!并且建议市民足不出户,最好把七天所要吃的食物和饮用水也事先买齐。结果呢——老天仿佛是得了尿毒症,七天之内只象征性的挤出了那么几滴。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中国越狱要比在美国越狱难一些。 我从小受到的教育是:人的成功只能靠个人的努力,而没有运气的成份。而从我刚才对于运气的分析来看,这句话显然不对。当然,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让学生们不要有依赖运气的思想。不过,为了良好的目的而采取撒谎的方式进行宣传,毕竟会对人有负面的影响。比如说我国政府对于毒品的宣传就是如此。政府故意混淆了软性毒品和硬性毒品的概念,把它们都说成是洪水猛兽,而事实上并非如此。比如说,现代医学根本无法证明大麻比香烟对人体更有害,即使大麻会使人产生更多的幻觉。事实表明,一旦一些中国人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例如知道大麻没有那么有害,一般都会尝试着开始抽。抽了一段时间发现果然没事,他就会想:又被中国政府骗了,那关于其它毒品的宣传是不是也是假的呢?于是就开始一个一个试,最后一沾上冰毒,这个人就彻底完蛋了。可见,用撒谎的方式宣传对人是有很大害处的。 教育工作者有时也用断章取义的方法来撒谎。比如说中国人都知道这样一句话:“成功就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如果单看这句话,那说明努力对于成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而事实上爱因斯坦后边还有半句话:“而这百分之一的天赋,往往比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更重要。”看,一旦加上后半句话,整个句子的意思就完全变了。试想,如果中国的没有天赋的孩子拿爱因斯坦的前半句话当座佑铭,那么他再怎么努力也不会成功,这时候,他就实实在在的被中国的教育给害了。
四.美声: 老实说,本人虽然非常喜欢唱歌,但总是对美声抱有一些偏见。尤其是听花腔高音的时候,我总会下意识的抬一下脚,看看是不是踩了谁的脖子。然而,这部影片里的那一段美声,却把我深深地震撼了。在听到它的时候,我甚至有一种灵魂被触及的感觉!我感觉心灵完全被解放了! 看完片子之后,我特意比较了一下几种音乐的效果。如果,在监狱广场飘扬的是流行音乐或是摇滚,那我肯定不会有那种震撼和自由的感觉。也就是说,一定是由于美声的某种特质才使我有了这种感觉。 于是乎,我去请教了我的声乐老师,并且特意学了几个月的美声。我发现美声的发声方法明显和别的唱法不同,它是一种外松内紧的唱法。内紧,是要求你的横隔膜和小腹还有咽壁要紧张,这样声音才能站得住;外松,是要求你用不到的肌肉全部放松,包括你的下巴和喉咙。几个月的学习中我的体会是,这是一种共鸣腔利用得最彻底、发声起来最轻松最爽的唱法。由此我明白了,虽然美声的声音有时会很恐怖,但是它传达给我的那种放松的、自由的感觉,是当时震撼我的真正原因。
五.瑕庇: 在我第一次看这部影片之后,我在自己的MSN日志上写下了一些感受。后来Zamenewby给我指出了这部影片的一点疏漏之处。看过他的留言,才发现《肖申克的救赎》确实有一处没交待清楚。Zamanewby原话如下:“p.s.不过有一点, 他(Andy)越狱的那夜, 似乎不应该是预谋好的, 而是因为那晚雷雨交加, 他才行动的。 不然, 万一雨点儿大、 雷声小, 那他在砸下水管道时, 也会警醒警卫的。 这么说来, 他在那天(知道要下大雨之前)用圣经换账本, 而且换了典狱长的那双鞋, 多少就有些牵强了, 呵呵。”我看完了Zamanewby的留言又回去看了一遍这部片子,发现他在狱长办公室里的时候,确实没有听到雷声。我们甚至可以假设那时候没有下雨,因为狱长和Andy不但没有穿雨衣,而且没有半点被淋过的感觉。当然,有人会说,Andy是因为看了当天的天气预报,或者是他的气象学功底如此扎实,以至于可以不用量雨器就可以像孔明先生那样预测天气。尽管如此,影片中没有交待相关内容毕竟是个小缺陷。 当然,一部作品只有一处漏洞(至少在我看来),并且还不怎么明显,真是实属不易了,正像Zamanewby说的:“不过不管怎么说, 这部片子都实在是太好了!”相比之下,同样曾经小小震撼过我的《无极》就显得破绽百出了。这些破绽大部分都不用我说,只要去看看《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就行了。这两部片子(如果《馒头》也算片子的话)我都很喜欢,至于陈凯歌怒得想要对薄公堂我也能理解——看得出来他在这部片子上花的功夫着实不小。除了《馒头》里讲述的之外,还有一处关于主题的错误。在那个穿黑羽毛衣服的雪国人(忘了叫什么了)对主人公(惭愧,也忘了叫什么了)说:“你会跑吗?”的时候,主人公回答“会”,并且跑了几步给穿黑羽衣的人看。结果黑羽衣说:“你那不叫跑,你那叫逃。看,这才叫跑!”于是绕着树给主人公示范了一下,又说:“看,只有充满了希望,才能真正的奔跑。”(台词和原作有出入,但大意相同)可我是就不明白:一个脱了羽衣就会化为灰烬的人,一个甘心做奴仆为主人到处搞暗杀活动的人,一个背叛了全族却认为自己没有对不起任何人的人,心中有什么“希望”可言?又怎么能因为心中有了“希望”而给主人公示范何为“奔跑”?
六.警句: 一部影片里能有两个让我记忆犹新的精典的话,这实在是以前从所未有的事情。 第一句是:Some birds aren't meant to be caged. Their feathers are just too bright, and when they fly away, the part of you that knows it was a sin to lock them up does rejoice.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一只Bird,我不是注定要被关在笼子里的,我会有自己的广阔天空! 第二句是Andy在给Red的信里说的,用来回应Red的“Hope is a dangerous thing”的观点:“Hope is a good thing, maybe the best of things. And no good thing ever dies.”用词甚至没有超过初中英语的词汇范围,但却给了我很强的震撼!这让我想起了“我爱你”这句话。表面上,它的修辞并没有“我非常爱你”,“我特别爱你”,“我爱死你了”华丽;但是不得不承认,“我爱你”这句最简单最朴素的话,却是最能让恋人崩溃的。 Andy等了19年,这么长的时间又使我想起了一句新东方校长俞敏洪说过的话,我想用它来结束我的这篇感想: 其实有的时候人是需要等待的。当黑暗的时候,你不能要求黎明马上来临,你只能等。时间到了,太阳自然会升起来。不要以为你的悲伤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你的悲伤和痛苦早就前有古人,后有来者。尽管,每个人心中都藏着别人无法替代的感情。但就痛苦本身而言——你有,我有,大家都有。 1月19日 今天想到的汉语听力题 今天突然想到的汉语听力题:
1. 母:儿子听话,快去写作业!
子:我就不写!
母:一!。。。二!。。。二点儿五!。。。
请问,为什么这个母亲突然开始数数了?
A. 她在数儿子还有多少作业要完成;
B. 她一边做广播体操一边和儿子说话;
C. 她想让儿子快点去写作业,否则她就会采取行动,比如揍他;
D. 她是一位数学家。
2. 顾客:这些肉没毒吧?
小贩:多新鲜哪!
请问:这个小贩想表达什么意思?
A. 这些肉都是刚宰的,很新鲜!
B. 这些肉当然没毒!
C. 肉越多越新鲜!
D. 这些肉可是非常稀有的!
如果你看了这些题觉得特别过瘾,特别解气(因为你知道老外肯定做不对),那说明你非常痛恨英语。
我发现我就这么觉得。 11月6日 分享与资源的有效配置一切从奥运会的时候说起。开奥运的时候正好我过生日,大葱亲临杰克美语给我送了一张奥运门票,是体操的。我很感谢她从初中到现在这么多年还记得我生日,可是说老实话,我也不准备用这一张票孤零零的看一场体操预赛,尽管我知道它价格不菲。我拿着这张票进了VIP教室,看见我们学校的学员Lily正在那儿坐着不知道弄什么东西。她同时也看见我手里拿了个长像不错的信封,就问我这是什么。我说是奥运门票。立刻我就看到一张写着无比羡慕的脸,说:“天哪!怎么弄来的!” 我当时隐隐觉得既然她喜欢这张票的程度超过我一千倍,那我就送给她又有何妨——虽然我跟她非亲非故,之前只见过一次面。我就说,你要想看这张票就是你的了。后面的情节是个人估计都能想到,就是她反复通过提问来确定这件事是否是真的。后来下午2点的时候我下班回家,路上还收到她一条短信,大意是真不敢相信能突然得到这么一张票,像做梦一样;而且没想到我居然没犹豫就直接送给了她,并且说她下午5点才下课,所以我还有后悔的机会。 其实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这种现象,对一个人非常有用的东西可能对另一个人一点儿用都没有。这让我想起了“价格”和“价值”这两个概念。在宏观上,我们认为一个事物的价值是固定的,而价格会因为种种原因偏离价值。可是,价值真的是不变的吗?从票的那个例子来看,我认为的价值和她认为的价值能是一样的吗? 其实价值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这里我不妨将这种价值称为“个人认可价值”;将宏观上的、大家都认可的一个事物的价值称为“社会认可价值”。那么,社会认可价值将是个人认可价值的总和。 写到这儿我突然想起我们家的一套少林秘籍来。这套秘籍并不是说着玩儿的那种,而是真本。少林的历代方丈中有一个比较诡异的叫释永信,他与出版社联合将少林秘籍(包括武学、医学的部分)重新出版了一套,印象中好像只发行过2000套。当时我儿子看到这个宝贝的时候口水都流出来了,因为他就是从小习武的。他当时跟我说:你留着又不会练,不如给我。我当时死也不同意,因为我那时候确实在练里面的易筋经(远没有小说里写得那么神秘,我现在该被流氓打还被流氓打,不过按那里说的去呼吸比较舒服而已)。不过现在我想通了,一旦我儿子生日的时候,我就会把它送出去。还有,前些日子我们家雇人打扫卫生,我妈把中秋攒下来吃不完的月饼都送给了小时工,也是一样的道理。 我想,今后只要我发现一个事物在对方的眼里比在我的眼里价值大很多,并且对方的品质值得相信时,我就会选择分享甚至赠予。这里强调对方的品质,是因为当这方面有问题时,你的付出往往不会得到回报,甚至会由于你和对方的联系而起到负回报的效果。我们学校以前有一个课程顾问就是这样的。 所以,如果哪天小牛狼星突然发情送了你一样东西,你可千万别觉得我不怀好意——那只是因为我想明白了一些事而已。 4月4日 今天去打乒乓球来的 今天下午,我正坐在16路上,心中狂跳不矣。心跳加速当然不是因为要去相亲——俺已经是有老婆的人了,而是因为刚以200米的速度冲到车站。 我知道我那公交卡肯定丢了,具体丢在哪儿我不知道。其实上车前就已经发现没了,之所以不回去找,是因为跟苏可约到一个地儿打球,快迟到了。 我坐在车的右手边靠窗户的位置,想从书包里翻出一块钱投进去。汽车在桥下等红灯的时候,我突然听见有人在汽车外面跟我说话: “这是你的公交卡么?” 抬头一看,一个40多岁的男的,拿着公交卡往我这儿伸。他骑个自行车,身上穿的是非常醒目的公交系统的衣服。 “对对!是我的!谢谢您啊!”我这高兴——跟白捡了一张卡似的。 我把卡接过来,又犹豫了一下,问他:“您贵姓啊?” “没事儿没事儿!”说完骑着车就走了。 他走的时候,汽车也拐弯走了。后来我回想这事儿的时候,觉得按理说我应该像某文章里写的,一直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才对。而且我应该觉得他的背影越来越大,而不会因为距离的变长而越来越小。如果是在小学生的作文里,我更应该从他的后背那块儿蓝布上看出助人为乐的精神,甚至是——现在的小学生不知道是不是被强迫这样写——看出和谐社会给人们带来的改变。我应该眼含热泪,心潮澎湃的继续坐车,一直到我下车为止。又或者,我应该冲司机师傅喊:“别拐弯儿了!直行!帮我追上那辆车,让我谢谢那位好心人!”这时候司机应该也会被感动,然后一打方向盘,该往哪儿拐往哪儿拐。 不过,毕竟这些都是与时俱进的想像,其实本人的生理反应并没有促使我做出上述的任意一种举动。我只是眼睛一直看着前边,嘴张到发[ɑ]的音的时候那么大,持续了有一分多钟。欢喜之余,我也一点儿都不心潮澎湃,只是觉得感慨。 西直门外,一个穿蓝色工作服的大叔停下车,在不知道是哪段儿路上捡起一张公交卡,然后一边儿喊一边儿骑着车追一头快要迟到的向前疯跑的野牛。眼看着野牛上了16路,又继续骑车追到桥下,在最靠内的汽车道上把这张卡递回去。 倒不是说时隔一年,我又开始想博起了。而是如果我不写的话,会觉得对不住自个儿,会觉得失去了一个人、一件事,来支持我越发理直气壮的当个好人。 5月22日 我原创的迷语和急转弯Zamenewby一留言,俺要更新啦!
来几个我原创的迷语和急转弯吧!
1. 早晨洗澡(打一句唐诗)——白日依山(衣衫)尽
2. 连续小便七个小时(打一成语)——孜孜(滋滋)不倦
3. 拉屎的两个必要条件(打一魔术)——大变(便)活人
4. 为什么说“撇九”是连接中国成语文化与美国NBA文化的桥梁与纽带?
答:因为“横七竖八,撇九,捺十(纳什)”。
写到这儿突然想到:“白日衣衫尽,黄河入海流”,不就是描写一个人大早晨脱光衣服在海边小便的情景吗? 4月9日 凤凰岭 SIMONE在几天前教导我们:不能因为谈恋爱而荒疏了对博客的更新。正好老婆也让我写一篇,理由是她懒得写了。其实我也不太会写游记,感觉不如论述性的文章写起来得心应手。不过既然是老婆大人的命令,那自然是一定要遵从的。
这次除了我和老婆之外,还叫上了我的好朋友老金和他老婆虎妞——真名王丹。老金自从去织地毯之后,我们俩已经好久没一起玩过了。爬山这件事是先跟王丹说的,因为她说老金正好星期天有空。据说王丹跟老金说的时候很简单,就说在凤凰岭开了个英语角,问他去不去。
等星期天早晨九点我和老婆在约定地点——西环广场碰面的时候,老金打来电话,说买了好多零食,懒得拎过去了,让我们去华堂那边接他。一听到这个消息我和老婆的脸都红了——我们俩都属于可着劲儿的睡的那种人,所以除了我备了一盒从家带来的金凤成祥的点心之外,剩下的就是口香糖了。后来我还理直气壮的安慰她“咱们还出车了呢!”,“咱们还出油了呢!”,不过说这些心里毕竟是没底的。因为车根本就不是我的,然后我还就带一盒点心,合适吗?以至于后来我下意识地往外掏高速费,年票费啥的,这样才稍稍平衡了一点。
老婆今天可漂亮了(当然一直就很漂亮),主要是因为穿了我的那件红色大衣。我特喜欢看她穿那种宽宽松松的衣服,觉得她的性格本来就是那种喜怒挂在脸上,干脆爽快又不乏温柔。宽松的衣服会让人觉得对她没有什么限制,好像她无穷的潜力可以得到发挥似的。
能干的、周到的、聪明的老婆昨天已经查过了电子地图,还特意抄了一整张纸,分为西线、东线和中线。我拿着这张乍一看啥也读不懂的纸看了半天,依稀能认出有的字儿我小学肯定学过,不过有的即使认识也不太分得出来——比如说“左”和“右”俩字儿被我老婆一写咋就这么像呢?我觉得哪天应该让老婆指点我怎么认她的字。写到这儿我突然想到我大学的好朋友王旭东和杨馥榕,两个人是一对儿,一个来自山西太原,一个来自湖南湘谭。这两个地方说的语言对我来说整个儿就是两门外语,听他们给老家的人打电话我经常仰天长叹“学好英语有什么用”。可是他们俩竟然都懂对方的家乡话,这项技能相信是下了一个番功夫的。再反观我,唉,连老婆的字儿都认不全,老婆对我暴力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
自从和老婆在一起之后,我已经多次有意无意的向男性朋友问起防止被自己老婆咬的方法,可能是因为我实在怕疼。后来答案都一样,就是没有方法。不过我每次被咬之后还是有一点点享受的,毕竟打是亲骂是爱吗(虽然咬不知道是什么)。后来有一次看到Aaron脖子上几条触目惊心的挠痕,感觉心理特别的平衡,因为至少从现在的趋势看来,我老婆还不会对我这样。不过我和老婆一起坐着的时候还是会处于不利地位,她老爱掐我,而且拣着我肉多的地方掐,比如说一个叫“里帘儿”的地方。你想,这块儿的肉都被称为“帘儿”了,可见其松软程度。就这样,老婆还鼓励我吃胖点儿,美其名曰是增加我的抗寒能力。其实我知道还有一个隐含的作用——肉多了以后掐着就更有手感了。
老婆的字虽然难读,但是天幸她自己都能认得。我们很顺利的就到了凤凰岭。一路上我们不停的说笑——主要是我和老金在扯蛋。说到高兴的地方,我就开始大声的狂笑。老金下意识地跟我老婆说:“你多久没见他这么......”说到这儿突然觉得不对劲儿——这样岂不是在说我和我老婆在一起不够快乐吗?所以就把“笑”字儿给咽了回去。其实我得承认,和老婆在一起确实不经常这么狂笑。因为“笑”和“快乐”根本不是一码事儿。我和老婆在一起的时候是快乐和幸福的,但是并不一定非得笑。你可以想像一下,如果我胸前靠着一个姑娘,然后我一觉得幸福就“哈哈”大笑,震天动地,那我可就真得打一辈子光棍儿了。说了一会儿之后,老婆也加入扯蛋的行列。但是她一激动就容易双手不扶方向盘,双手挥舞,大做手势;连笑的时候都是用双手捂着嘴笑。看得我心里一阵阵儿发凉——老婆,咱就不能只用一只手吗?
当然就算只用一只手又怎么样呢?老婆开车的时候一般是左手扶把,右手和我拉着,我觉得幸福得要死:)还好我学过车,大概知道什么时候该换挡。我觉得像我们俩这么粘乎的应该买个无极变速的车,这样就能一直拉着了;或者干脆雇着司机,我和她在后座儿上一直抱着算了。
自从上次和鬼鬼去了香山之后,我这是近N个月来第一次见着山,不过感觉也没怎么亲切。可能是注意力都被老婆吸引了吧。不过,我还是愿意经常这么出来玩玩儿,所以和老婆一起办了60块钱的年票,以后到这些景点就都免费了——如果不算油钱的话。
上山的过程是快乐的,但也是非常耗能量的。我和老婆基本上每走几分钟就要加一次油,所谓“加油”者——自己猜去吧。反正这个动作在科学上也是耗能量的,甚至可以用来减肥。所以王丹评价我们俩说“相当于爬了两次山”。当然最过分的情景要属在道观前面“加油”,这让我们对伤害别人的宗教感情愧疚不已,一个劲儿的说“愿神仙们原谅我们两个热恋中的人吧”。道观里面坐了个画过妆留着长头发的道士,感觉怪了怪气儿的。
上到山顶,我们撇下老金和王丹去一边儿唱歌。对唱的时候,我甚至能想到以后的生活——买回一架崭新的钢琴,然后我弹,我们俩一起唱。如果我能学会弹钢琴的话,这将是无比幸福的一件事。我发现老婆的音色特别好,自然声限还超高,只要练习练习唱歌肯定好听的不得了!反正她身上总是有无限的潜力的,我永远预料不到她能把什么做得特别好。上次去游泳已经把我给惊着了。这个潜力无限的孩子,还老说自己没自信。唉......让我这种人还怎么抬头做人啊!
下山的时候,我探险的老毛病又犯了,非鼓动他们去走一个“游客止步”的野道。结果走了很长一段路才发现走不通。不过我倒是发现老婆的身手真是不凡,男孩儿能过的地方她全能过。当然这还在其次,最主要的是她的话让我很感动,她说:“只要你走,我就跟着你走。有你在,我什么也不怕!”这让我蓦地觉得很幸福,同时又感到自己多了一些很重要的责任。
到山脚下的时候好像都快五点了,由于走了好多不该走的路,老婆说她踩离合器的时候直抖,让我心疼得要命。我只能尽我所能在她开车的时候给她捏捏脖子,虽然我也知道捏脖子和治脚疼没什么关系。之后为了补充营养,我们去比格吃了自助。早知道老婆胃疼的话,其实我也不会提出去了。在用餐的时候,老婆又说到她有危机感,觉得我有可能以后会和她分开。王丹听了之后说她也有同感。我现在虽然不能明确的知道怎么打消她的顾虑,但是我会努力的,总有一天,我要让她彻彻底底的相信我。因为和我在一起,她付出得太多了,承受得太多了,我一定不能对不起她。而且,我真的太需要她了!
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吗,没办法,反正是要在一起的。谁也甭想拆开。 3月21日 心安理得,理直气壮,大义凛然 大天才阿剑让我更新一下,那我就更新吧:) 3月12日 晚上出去了一趟,想到哪儿写到哪儿了 今天晚上为了陪老妈,又重温了一遍电影《莫扎特》。我得承认,这是目前为止给我震撼最大的电影之一,其程度与《肖申克的救赎》不相上下。但是,我每看一次都想自杀,事后分析可能是把自己想成了莫扎特的缘故。我妈也说爱看这部片子,但是我总觉得她所谓的“爱看”跟我不是一个类型。她可能更注重演员演技这方面,一会儿跟我说:“你瞧他那表情,真不错!”一会儿说:“我特爱听这段儿!”我不是说不同意这些话——我跟她有同感,但是我觉得没必要说出来啊!我心里烦,嘴上又不好意思说自己烦。虽然中途好几次暗暗告诉自己这是在陪老妈看电视,不是自娱自乐来了,可还是不能把自己从电影里拉出来,只好“嗯”、“嗯”几下了事。
我感觉这是一部适合一个人看的片子。最好是有个宽屏幕电视,把灯关了,以便电影中的旋律和节奏能顺利地湛入到身体里面,即使是一个歌剧的片断,也能让我摇头晃脑上半天。给我相似感觉的还有一部《和你在一起》,据说没多少人喜欢这片子,不过当时把我看得热血沸腾。尤其是那小孩儿擦谱子那段和最后在地铁站演奏那段。我老怀疑自己懂不懂音乐,后来从电视上看了一个人的观点觉得很有道理,他说:一个人怎么就算看得懂舞蹈了呢?就是在看的时候你自己的身体也不由自主地想动。依此类推,既然我听音乐的时候能热血沸腾的,听到小提琴也会歪着脖子陶醉半天,那就至少是懂了一部分吧。
等到看完的时候,我沉着脸回自己屋,同时在心里责怪自己不能因为莫扎特死了就让老妈担心,我至少应该先笑着上去,进屋以后再想他死了的事儿。其实在父母面前,子女有时候连心情不好的权力都没有。因为他们爱我,所以才特别替我担心。这就是为什么我特希望自己有个亲的兄弟姐妹,来分担一部分他们的爱,这样我的压力还能小一点。
平生第一次在晚上快十一点的时候把最好的朋友叫出来聊天——准确地说是诉苦。一开始很冲动想找个人聊聊——只要不是我妈就行,然后发现这个朋友是我唯一想找的人。后来才知道这样做有点儿鲁莽了。临走的时候,她跟我说:下次再有这种事儿一定得选个早点儿的时间。我后来想了想也觉得自己确实是疯了,怎么一点儿没为人家考虑呢?她一个女孩儿家,晚上十一点跟父母请假出来,还不能说是去跟一男的聊天,因为那样的话还得证明这男的不是流氓没有歹意没有前科。证明别人还好说,证明我这样儿的恐怕就得花点儿功夫了——无论长相还是语言特征都让人捏着一把汗。以后我要是找个女朋友然后去见她的爸妈,那肯定得先从“我不是坏人”开始证明,慢慢儿地再透露我们俩的关系。如果要是男孩儿了出去就好交待得多,因为这世界上毕竟女流氓还是少数。不过我为了不让妈担心——或者说是疑心,只好跟她说我谈生意去。我这人每次撒谎都会自责但是不会脸红,这次也不例外。
我骑车,她开车,在西直门那边儿的一个麦当劳见的。一见面儿我就觉得特对不住她,本来她今天就够倒霉的了,然后还因为我保证不了睡眠质量。不过我确实是把想说的说了,心里也轻松了好多。感觉跟她说话真省事,不用全身紧张地在那儿想下一句该说什么,也不用管最开始的话题到底跟什么有关,想到哪儿说到哪儿。而且我们两个的想法常常惊人的相似,弄得我老想去问我妈是不是当年生了两个扔了一个,否则怎么解释我越看她越顺眼越跟她聊越带劲儿,在QQ上一扯四个多小时还以为才过了四分钟?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很需要她,看不到的时候会觉得不踏实,老想上她的主页看看,有点儿强迫症前期的症状。这次大半夜把她叫出来自然属于最过分的一次,算是我损人利己了一把吧。真希望能为她做点儿什么,要不然更不能心安理得了。
我还记得她给我的短信:When things go wrong, smile. 我确实应该多笑笑了。自从发明CD之后,我老逼着学生笑,却忽视了自我教育。我得改,以后不管上课下课都要笑着。可是有一点不好改——她说我走的时候背影显得特别忧伤。我也不知道如果我笑了,背影的形象会不会像鲁迅笔下的那个背影那样有所改观。所以我考虑以后一下课就爬着出去接水,这样我蜿蜒而跳动的背影就会散发愉快的信息了。
以前我老仗着自己的那本儿卡耐基调整情绪,后来发现这本书虽然有用,但是充其量只能让人获得内心的平静,和发自内心的快乐似乎还差着一个等级。我想做真正快乐的人,并让那些希望我快乐的人也一样快乐,包括她。
把主页的歌改成《快乐至上》,老歌了,大家听听。 3月3日 抱歉抱歉 今天早晨一看自己昨天写的东西,不由得魂飞魄散。我低头,我认错,在日志里涉及了政治、色情、反动、宗教、民族等敏感和违法内容,所以把自己写的日志删了。
内容删了,留言也就跟着没了。不好意思,鸣谢给我留言的三个人:zamanewby, 丘添My Fly 和 啊?!伸个懒腰。你们的留言我事先COPY下来了,谢谢你们。尤其是啊?!伸个懒腰的,让我的眼泪、鼻涕和口水流淌至今(当然zamanewby是被我逼的留言,以后我要继续逼,哈哈~!)
我保证,以后一定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伟大旗帜,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科学的思想武装自己,以科学的态度引导自己。 2月16日 不文明的话 在看这篇文章之前,请先确定自己有极强的忍耐力。如果没有,那至少要在近三个小时之内没吃过饭没吃过加餐,并且不会马上就吃下一顿。千万注意,可别怪我没提醒过你。 这一切得从我的博客名和网名开始说起,我的网名叫小牛狼星。对于这个名字我其实是很得意的,因为它的演化过程非同寻常。我本名叫牛童。我上大一的时候有一段儿要考托福,就报了新东方的班。那个班的听力是马骏老师教的,他教导我们说,做人应该有“狼性”,为了自己想要的永不放弃。在受伤的时候,就在一个没狼的地方自己舔舔伤口,然后跟没事儿狼一样再回到狼群里去。当时我被这种狼性深深的感动了,于是冒着被别人误会为“白眼儿狼”的危险,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叫牛狼——和“牛郎”同音。后来有一段儿看《哈利•波特》,里面有个哈利的教父叫小天狼星布莱克。我觉得“小天狼星”这个名字相当有感觉,就索性把“牛狼”和“小天狼星”一揉,变成了现在的小牛狼星。 后来有一次馥榕严肃地跟我说:牛童,这网名儿你得改。我问为什么这么好听还改。她说“牛郎”在南方是“男妓”的意思,她还让我回想一下是不是我一上网就有好多女的来搭讪。我想了想,好像还真是。她又苦口婆心地教育我说:你看你“牛郎”还不够,还“牛郎星”,那岂不是成了男妓里出类拔粹的人物? 经她这么一教育,我如梦初醒。不过我当时还有一点没想通,就是“牛郎”为什么会表示男妓呢?牛郎在《牛郎织女》里不是挺给我们牛家长脸的一个角色吗? 后来我从男妓的另一个称呼里找到了灵感。想必同志们都知道“鸭”是什么意思——我是指词典里没有的那个意思。为什么男妓会叫“鸭”呢?很简单,因为妓女叫“鸡”,鸡和鸭又是一对儿。后来我发现没有文化的人如果读“妓女”两个字,多半会读成“支女”。“支女”者,“织女”也。那谁跟织女是一对儿呢?牛郎呗!牛郎于是因此跟着背了黑锅。 把这个想通了我哈哈一笑——不改了,男妓就男妓吧。 我想之所以给男妓起了“牛郎”这样能让人产生美好幻想的名字,是因为人们觉得“男妓”两个字太不文明,不屑将它宣之于口。说到这儿我又想起上次看锵锵三人行的时候,窦文涛说的一个观点。他说人在不好意思表达一个东西——尤其是这个东西还和“性”有关的时候,通常会倾向于“放大了说”。比如“胸部”这个词——胸部大了,胸前那一片儿地方都可以叫胸部,但是我们人类都知道胸部表示什么。还有“下体”,按说腰以下就都应该算下体了,但是我们也很清楚下体特指哪里。再比如说“私处”,“同志”什么的,都符合这个规律。 我观察到的一个现象是,那些我们通常认为不文明的词汇基本上都沦为骂人话了。因为不文明的词汇之所以不文明,是因为让有文化的人听了会不舒服;而骂你是干吗呢?就是为了让你不舒服。当然,事实并不总是这样。我们会看到有些人在周围没人的时候,也会毫无所指的大骂“我操”。这是在干吗呢?发泄呢!可见有些时候,说这些骂人话恰恰是为了让人舒服——准确地说,是让自己舒服。这就是骂人的发泄功能。 如果认真体会这些骂人用语的话,会发现他们的发泄效率高低不一。比如说要是骂“操”,就显得比骂别的要解气一些。这是为什么呢? 细心观察会发现,我们骂人的时候总是有个中心字,或者说是重读字。比如,“滚蛋”的重音就在“蛋”上;“我操”以及一切和“操”有关的骂人话,重音都在“操”上;还有“傻逼”两个字的重音在“傻”上。为什么要重读这些字呢?因为这些字最解气! 在我们心情很糟糕的时候,一般会觉得好像有一口气闷在胸口那儿,这时我们会本能的想把这口气痛痛快快地吐出来。那么怎么吐最痛快呢?据我观察,吐气速度越快,气息越集中,就越痛快。 例如,“操”、“FUCK”、“傻”这些以轻辅音开头的字可以把气快速地撒出去!而且感觉上非常集中,那些气儿简直就是拥挤着从牙缝里出去的。这就是为什么像“呸”这样的音没有“操”这个音解气,因为它虽然是以轻辅音开头,但是由于/p/这个音吐气不集中,不是从牙逢里钻出来的,所以说不够解气。当然最不解气的还是以浊辅音开头的。假设老祖宗传下来的骂人话是“刘”这个音,你可以疯狂的念一下——怎么样,一点儿发泄功能都没有吧?再换“操”试试,马上会觉得特爽。 说到这儿,我倒想总结一下不文明用语的五大功能,这其中有消极功能和积极功能之分。 消极功能有两条,一个是以言语攻击对方,这个是显而易见的,就不用说了。另一个是填补语言能力的贫乏。 有很多人经常是在没有必要说脏字的情况下用脏字。比如这么一句: “我这他妈真他妈的不是特他妈想去。” 一句话还没怎么着呢,先用了三个语气助词,这就没必要。还有人会用不文明的话表示强烈的否定,举个例子: A:我是我们公司干得最好的! B:鸡巴! B的话如果换成“放屁”或是“狗屁”,也都可以表达强烈的否定。同时“鸡巴”,“他妈”和“丫”也都是某些人常用的语气助词。其中“丫”这个字用法稍微简单一些。别看用的频率高,但是只有两种用法:一是跟在“你”字后面做语气助词;二是指代“他”或“她”。 如果说积极功能的话,也有两条。一个是发泄功能,这个我刚才已经论述得够清楚了。 还有一种可能会被人误认为是消极功能,那就是可以表达特定的感情。 我在小时候说话一般是不敢带脏字儿的,因为带了就会被打,所以我到现在说话都极少出脏字儿——养成习惯了。当然,这个习惯也使我养成了另一个不好的习惯,就是说话太损。其实“损”这个字很值得玩味一下。如果你光在那儿“操、操、操”地骂,别人不会说你损的;只有那些骂人不带脏字儿的人,才会有人觉得你损。“损”往往是需要智商的。如果你骂别人一个“操”,别人大可立刻回敬给你一个“操”,这是不需要任何头脑就能办到的事;但是如果你骂的内容新颖独特,那么要报复可就要颇费一番脑筋了。 我现在已经长大成人,自然不会还天经地义地觉得骂脏字儿就应该挨打。相反,我现在认为不文明的话有时可以精确地表达特定的感情——如果这句话你不这么说,这个脏字儿你不这么用,就绝对不是味儿。关于这个最好的例子就是《老罗语录》里有一段儿《罗永浩和哥哥》。他父亲问他“你到底是打不过你哥哥还是故意不打你哥哥”,罗永浩答“他可是我亲哥哥啊!怎么能打哪?”,然后罗永浩对学生们说:“我父亲听完了立马崩溃了!一把抱住我,‘太他妈懂事儿了’!”试想,如果最后一句用的不是“太他妈懂事儿了”,而是“太懂事儿了”,那就不可能有那种爆炸式的幽默效果。当然这也怪中文有时候显得没有气势,比如说“太他妈懂事儿了”就比“太懂事儿了”有气势;而被公认为非常激动人心的一句话“I have a dream !”,如果要用中文表达——“我有一个梦想”,也会让人觉得像托在荷叶上的豆腐,完全拾不起个儿来。 无独有偶,冯小刚在《我把青春献给你》这本书里,是这么评价“真他妈的孙子”这句话的: “(这个句子)是被我们这代人广泛使用的,但却无法写进教科书传给我们的后代”。……“(这句子)尤(犹)如一个粘着泥土的心里美萝卜,擦一擦,咬上一口又脆又甜”。 我虽然不至于像冯小刚那样达到了对“真他妈的孙子”回味无穷的程度,但是我总反对我们的词典不收录像“操”的这种人人心知肚明的意思。你可以不用它,你可以鄙视它,骂它,但是到了编写词典的时候,你就算再不喜欢也得给我忍着!因为它属于中文,你编词典的人凭什么根据自己的喜好决定哪些是中文哪些不是中文呢?! 如果你查一下《韦氏词典》(相当于美国的《新华字典》),会发现在Fuck这个词的词条下,当它用做及物动词时,第一条释义就是: “1 usually obscene: to engage in coitus with —— sometimes used interjectionally with an object (as a personal or reflexive pronoun) to express anger, contempt, or disgust” (翻译: “1 通常比较淫秽:与某人性交——有时用做感叹词,这个词会和另一个词(比如说一个人称代词或反身代词)连起来被用于表达生气,轻视,或厌恶的情绪”) 看到了吧,自信的、不装孙子的民族不会因为自己的语言里有脏话而不把它们收入词典的! 其实对我来说,说不文明的话还有第三个积极功能。我和我哥从小一块儿长大。那时候也是太小,让我们高兴不用讲笑话,光“屁”、“屎”、“尿”这些字本身就能让我们乐上好半天,然后还陶醉其中,回味不已。有一次忘了是因为什么,我哥当着好些大人在那儿生闷气,谁跟他说话他都不理。我妈想让我帮忙,问我:你看看能不能把你哥给逗乐了。我很认真地想了想,说:那就得说不文明的话了…… 2月1日 手疼 昨天李森给我打电话,叫我出去玩儿。我问去哪儿,他说来了你就知道了。我预感到不妙,在电话这边儿对他严刑拷问,终于扭扭捏捏的说去滑雪。这个提议立即被我否决了。
其实我以前没滑过雪,但是之所以不想去尝试一下,是缘于几年前的惨痛教训。
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全班好多人一起去月坛玩儿轮滑,也叫我去。我说我不会,不想去。他们都说:我们也不会。我一听这个挺踏实,就傻了巴几地跟着去了。穿上轮滑的专用鞋我才知道,想从更衣室走到轮滑场对我来说都是巨大的挑战。我一路摔一路碰更衣室的箱子,结果好不容易出了更衣室一看,心还是凉了半截儿——前面竟然是六级台阶!后来我是在同学的注视和帮助下爬着上去的。
一滑才知道被涮了。刚才还说“我不会我真不会”的那些人好像全都吃了壮阳药,一个比一个滑得快,而且脸上充满了兴奋的神色。还有的甚至在练习倒着滑,这深深刺伤了我幼小的心灵。我不由得想起一个“定理”,凡是在考试之前说“我这回肯定考不好的”肯定是好学生。真正考不好的那些人是不会说话的,就算是樊飞,也和那些好学生说话不一样。他有一次考完物理之后对我说:“我现在对分数已经没有正数的概念了。”
轮滑场是面包圈型的,内圈是扶手,我之后的两个小时就没离开过它。不光扶扶手,我更主要的还是扶地板,地板上一圈儿都是我的手印儿。后来我去外圈的看台上休息(不是滑累了,是受够了),看见我姐姐也在那儿。她问我为什么不滑了,我说老也学不会,算了。她一听就特有同感地把眉头皱起来说:“对哎,我也学不会哎。”我听了高兴得差点儿从心脏里伸出两只手把她抱住。没想到她接着说:“就是这倒着滑我真是掌握不了,老是碰······”
后面的话我没听。我没吃过狗屎,但是我觉得吃了狗屎就是我当时那感觉。
第二天早晨起来,我发现我腿一点儿都不酸。一开始以为是自己身体素质好,后来穿衣服的时候发现手腕很疼,就不这么认为了。
如果说轮滑不行还说得过去的话,那么不会骑车就更显得不可原谅了。其实我会骑车,而且天天骑,但是我学车的过程和别人不太一样。我三年级开始学,由我姨夫教。做为一个早慧的神童型的少年,我溜溜学了一个礼拜,不过总算是学会的。这个本来没什么奇怪,不就是比常人多那么几天吗。可是最诡异的是,我在不知道是五年级还是六年级的时候,竟然把骑车的方法给忘了,忘得干干净净,到初一的时候才用了三天学会。我看过很多书,里面经常会写一些“只要学会一辈子都忘不了”的技能,“骑自行车”一项总是豁然在册。可是我竟然英勇地违反了大自然的规律,生给忘了。我总是想,如果我以后没饭吃了,可以去“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让那儿的科学家仔细研究一下我的小脑——当然如果他们想顺便研究一下我天才的大脑,那也没有关系。
如果对于上述现象做不完全归纳,我似乎应该在短暂的人生旅途中尽量避开与平衡有关的活动。所以以后要是去玩儿什么轮滑啊,滑雪啊,走钢丝啊,千万别找我,除非你想恶心我。本人还是更喜欢一些高雅的运动,比如说乒乓球、拱猪什么的。 1月30日 我更新啦! 今天偶然打开自己日志看了一下,然后脸就红了,因为上次更新的时间竟然是12月4日。像咱这种高产型的作家,将近两个月没写东西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其实我不更新是有原因的。一个是因为疯狂的考试,这个就不说了;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最近思考的东西有点儿超出常人的价值判断,或者说是道德标准。用老罗的话来说,就是“最近这几年想的是真不敢跟你们说啊”。所以今天我还是挑着点儿能说的谈一谈,看看你们什么反应。 不行,在说之前,我还是得先给看这篇日志的人打点儿预防针。 在我们地球上有一个普遍现象,就是人们对于长期珍爱的信念不要说反对,就是拿出来跟你讨论一下也会引起本能的反感和憎恶。比如说社会学家研究伦理,经常讨论这么一个问题:“人类为什么不能乱伦哪?”普通的人民群众听到这个话题的第一个反应不可能是饶有兴致地陪这个学者讨论,而是本能的形成了对这个话题的反感——“怎么讨论这么恶心的事儿!”。这个时候并不是学者的错,而是普通人民群众缺乏理性思考的能力,靠的是用过去的经验代替现在的思考。因为学者并没有说“你们看着啊,我要乱伦了”,也没表示“要积极提倡乱伦活动”,而只是讨论一下为什么,看看其中有什么理性的依据,这是无可厚非的。所以说,当我在下面提出一个观点时,我并不是说在提倡它,而是说人们有这样做的权利,这点可一定要分清。
好,书归正传。昨天我看了李银河的作品,才发现中国现行的关于卖淫活动的法律中最令人震惊的一点是,法律中竟然没有规定卖淫行为本身是非法的。只有卖淫活动当事人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也就是二者的媒介 (强迫、引诱、容留他人卖淫者) 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刑法之外的“规定”中,卖淫行为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的规定处罚。原来,卖淫在我国其实是合法的,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后来仔细想了想,也是,人民有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人家喜欢卖淫关你屁事。自西方性革命之后,有一个逐渐被广泛接受的新的人权观念,那就是人类性活动中的三原则,只要不违背这三个原则的性行为就属于人权范畴,就不应受到制裁。这三个原则是:第一,自愿;第二,在私秘场所;第三,当事人均为成年人。也就是说,一切在自愿的成年人之间在私秘场所发生的性行为将不受制裁,属于应受保护的人权范畴。所以,卖淫如果是自愿的,在私秘场所,双方又都是成年人,那就不犯法。另外,成年人的所谓通奸也是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也不犯法。 我把这些观点想清楚之后,突然发现它和我以前的观念是如此的不同。因为我在20岁之前,也曾经无数次的在心里或是口头上鄙视卖淫嫖娼的行为,那我以前是不是真的做错了呢?再一想其实我没错,因为我做一个公民,也同样有骂它和鄙视它的权利,但是我没有权利禁止它,说它不应该存在,当然也就不能说它非法。世界上总是会有高雅一点的和低俗一点的人。如果我觉得高雅,我看不惯低俗的人,我可以讽刺,骂,这都可以。但是话说回来,人民是有格调低下的权利的,你看不惯,并不等于你就可以禁止它。 想通了之后,我就开始想,既然我以前认为卖淫应该被禁止(也就是认为人民没有处置自己身体的自由),这种错误的观念是怎么来的呢?想了想,觉得只能解释为传统思维。事实上,中国从古至今有很多不能自由处置自己身体的案例。 举例,在我们可爱的祖国还有太监存在的时代,太监就是无法处理自己的身体的。《宫女谈往录》里就有太监被阉割时的描写。在清朝时期,给太监净身的人被称作“净身师”。凡是从太监身上割下来的东西,他们全像宝贝一样收起来,被净身的人是无权索要的。一般是事先预备好一个升,升里边盛着少半升石灰。把两个睾丸一个势(“势”就是阴茎),整齐地摆好,用石灰吸干水份,以免腐烂。等到太监有朝一日在朝中飞煌腾达了,再像宝贝一样从净身师那里赎回来。可见,在我国的清代,人连自由处置自己的那玩意儿都保障不了——割下来那就是人家的,事后你的自己出钱买你自己身上的东西。 还有像通奸这种事无论在古代还是在近现代,上限都是死刑,这也是说不过去的。 近现代的例子也不是没有。比如,你的胎盘可能就被别人煮着吃,只是你不知道罢了。所谓胎盘,就是介于母体的子宫内壁和胎儿之间的圆饼状组织,通过脐带和胎儿相连,是胎儿和母体的主要联系物。(这是《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在其中提取的胎盘组织液,就是大名鼎鼎的胎盘素了,据说注射后可以抗衰老。而吃胎盘是自古传下来的,在一本儿混蛋书叫《本草纲目》里就提到过:“胎盘,以精血所化之物,而补精血所亏,则精血完足,而诸虚之症自除。”,“胎盘,治男女一切虚损劳极,安神养血,益气补精,非金石草木可比。”这是没有任何科学根据的。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胎盘和《本草纲目》里记载的药物相比,已经算很干净了。且看这本书里还写过什么: 人粪:清热,降火,凉血。(李时珍自己不知道吃过多少斤) 人中黄:在竹筒中塞入甘草末,两端用竹、木封固,冬季投入人粪缸中,立春时取出,悬当风处阴干,破竹取甘草末,晒干备用。这种甘草末,称为人中黄。 主治: 1、热病发狂。用人中内放罐中,泥封固,煅半日,去火毒后研为末,水送服三钱,病未退,可再服。 2、呕血吐痰,心烦骨蒸。用人中黄为末。每取三钱,加茜根汁、竹沥、姜汁和匀服下。 铅:又名青金、黑锡、金公、水中金。甘、寒、无毒。(贝多芬就是铅中毒死的) 入药的还有衣带,孝子衫,头巾,麻鞋,草鞋,灯盏油,马鞭,弓弩弦,蒲扇。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裹脚布,哦,别忘了你们拿裹脚布入药的时候,中医的老祖宗还说过“多垢者佳”!这还不算最邪乎的,最强的是里面还收录了“人魄”。这个也太诡异了,人的魂魄,这玩意儿哪找去? 扯远了,回来说胎盘,这个在各个医院可是个创收的主要途径,一般是用清水煮了吃。退一万步讲,就算胎盘大补,吃人肉也无关紧要,那您吃之前是不是应该先征得其所有者——母亲的同意啊?可是我们的医院偏不这么做,我给你做的手术,所以你身上的胎盘属于我。 混帐逻辑! 写到这儿,我想起了一个笑话。一个农民伯伯在城里的街上走,突然内急,就跑到一颗杨树底下。刚把裤子解开,一个警察就把他摁住了,说“随地大小便,罚款10元”。老农面不改色说:“我不是要尿。自己的东西,掏出来看看。” 恐怕咱们也得抓紧“看看”,因为不定哪天就不是自己的了。 10月22日 该不该继续当送水的? 我在洋话连篇已经呆了半年了,最大的成就就是混了个脸儿熟。前些日子去西直门分校拿东西,正赶上那儿上课。我从教室门口走过去,发现里边儿学生我认识一半儿,不过老师从来没见过。刚走过去就看里边儿人冲着我狂笑。我心说这有什么可笑的。等课下了我的一个学生彭彭告诉我,在我走过去的时候有个学生问“这人是谁呀?”,彭彭答“是BEN老师。”。那个学生又惊又喜说:“这就是BEN啊?!我还以为送水的呢!”
又过了几天,彭彭下了课跟我一起走,然后忸忸捏捏问了我一问题:“BEN,你平时换不换衣服啊?”
再过了几天,我由于长期轮着穿一模一样的十几件红衬衫,而被前台尊为“红孩儿”。
谁能告诉我,我该不该继续当送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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